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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鹏股份 (002374)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出具的《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15]2986号),批复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,542万股新股。
二、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。
三、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
四、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,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,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2015-12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