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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仪电气 (600290)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,保护投资者的权益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(2013 年修订)》及公司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2016 年 1 月 15 日,公司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海证券”)与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、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、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、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、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、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、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、中国 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、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分别签订了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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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1-16